索引号: | 20160003-2019-00419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9-1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第二次会议 第120200770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耿聪、李冰晶、丁仁展委员:
你们提出的《聚焦实业 推进云南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案》交由我厅主办,省财政厅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会办,对提案提出的五项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梳理了现有的政策,综合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市场、促进创新、扩大就业、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主渠道作用。民营经济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肯定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高度关怀民营企业发展。2018年,11月1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京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三个没有变”,指出从6个方面抓好政策举措落实。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2018年10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前所未有。
一、关于“振兴实体经济,激发实体经济活力”的建议。
建议中提到的深化改革、打造环境、放开准入、公平待遇等问题,实际上均属于营商环境改善的范畴。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省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等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把各项措施开展工作,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一网通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等。
(一)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省财政厅认真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财政制度清理,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做好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努力构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财政法规政策和执法体系。一是按照国务院“一张网”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协助财政部编制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并于2017年6月29日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对政府采购活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常态化,废止不适应国务院、财政部对政府采购管理新要求的文件,确保现行的制度文件合法合规,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三是推进实施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2018年5月18日“阳光云财一网通”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切实推动了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分配公平、公开、公正。
(二)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科研环境,省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已于今年3年正式印发。目前,省科技厅正在拟订科研信用评级管理制度和科技计划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省科技厅通过门户网站分两批共向社会公布了89家科技计划项目严重失信单位,并中止严重失信行为单位及其法人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及科技管理活动资格,将科研领域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惩戒以及对其他领域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工作进入常态化。
(三)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工商联牵头研究起草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狠抓政策落实、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干部交往行为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我省已于2016年9月全面启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实施两年多以来,全省3937名领导挂钩联系7407户民营企业。其中,35位省级领导挂钩72户,520位州级领导挂钩1088户,3382位县级领导挂钩6247户。到企业走访、座谈、调研次数达1.33万次,协调解决融资、用地、政策落实、减税降负、非公党建等方面的问题上万个,有力地推动了“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
二、“关于调整银行信贷政策,扶持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一)不断完善普惠金融服务。
一是银保监局根据省政府有关安排,起草了云南省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分工方案、分年目标、常态化督查方案等文件。根据常态化督查方案,2018年8月对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等10个单位2018年上半年普惠金融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分工方案、分年目标要求有效落实,持续提升全省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目前正积极准备下半年督查工作。二是督促银行业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辖内大型银行已于2017年完成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工作,2018年积极向二级分行以及县域、乡镇等末梢延伸。全省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及支行共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39个、普惠金融服务中心47个、小微特色支行73家、普惠金融服务站2631个,从机构设置上进一步完善了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三是增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合力。积极配合省工信委建立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联合云南省税务局积极推动开展“银税合作”业务,指导银行通过平台专线取得纳税人相关涉税数据,精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缓解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融资难问题。
(二)支持引导企业拓宽融资渠道。2018年,省财政厅安排了2000万元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对64户企业的105个项目进行了扶持。鼓励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三)推广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模式。银行间债券市场汇集了全国庞大的金融资源,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近年一直在大力推广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模式,鼓励云南省民营企业运用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截至2019年4月末,累计支持6家云南省民营企业(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安桥水电站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3只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69亿元。
一是为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运用,积极支持云南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我行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直接债务融资。 2018年11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召开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交流座谈会,推动辖内金融机构及时掌握银行间债券市场新产品的政策和业务规则;加强州市人民银行培训指导工作,要求各方做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宣传和推广,积极挖掘优质民营企业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云南民营企业开展债券融资,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压力,改善民营企业市场融资环境。二是加强商业银行窗口指导,协调解决困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债务融资的支持。每年昆明中支定期召开债务融资工作座谈会,了解掌握并协调解决承销银行债券发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金融机构遇到注册难、发行难和督促企业信息披露等困难时都会第一时间向我处进行沟通汇报,我行通过积极协调交易商协会、政府部门和企业等相关单位,帮助承销银行解决了债券注册发行过程中及存续期管理等诸多具体问题。三是与协会建立良好沟通机制,争取协会对云南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和关注。我行一直非常重视与交易商协会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协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2018年配合开展了5家企业尽职调查,争取协会对云南企业的关注和支持。四是继续做好债务融资信用风险监测,加强发债企业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动营造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定期监测省内直接债务融资发展情况,加强对云南企业信用债发行情况和风险事件的监测,发挥信息枢纽优势,动态实时关注影响直接债务融资发展的风险事件和舆情,加强发债企业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倡导营造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四)推广征信系统应用,充分发挥信用报告的积极作用。2019年1-3月征信系统共为全省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报告查询244.5万次,有效服务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此外,继续推动信用报告在政府相关部门贷款贴息、项目审核、评优评先、资格审查等方面及公众求职、商业合作等领域发挥着风险预警及联合奖惩作用,1-3月全省人民银行为政府部门查询信用报告477次,为企业和个人查询信用报告37.2万次。
(五)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2017年,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我省设立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重点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向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以及向未曾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首笔贷款。合作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后,当发生贷款风险时,风险补偿金将按照办法规定的比例进行代偿。2017-2018年,省级财政已拨付资金20亿元,2019年将继续安排10亿元。截至2019年1月底,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24412笔,共计326.06亿元,风险补偿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六)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政策要求。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加快推进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险的银担合作机制,激发政府性担保机构支农支小的内生动力。同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时调降担保费率,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引导金融资本流向实体经济,促进我省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健全完善税制,推行结构性减税并优化税负结构”的建议。
我国税政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中央,税收政策的制定权限也集中在中央,在没有上位法和政策法规的明确授权下,省级财税部门没有权限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云南省财税部门将共同协力,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政策,加大对纳税人政策宣传辅导,指导纳税人用好、用足税收优惠,降低税负,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2019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负政策,更有力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省财政厅与省税务局紧密协作,按照国家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措施。落实好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扩大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范围等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并按照国家授权,报经省政府同意,联文印发通知,在授权范围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顶格按50%最大限度地减征房产税等6个地方税种和2个附加,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发展。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收负担,提振消费。贯彻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4月1日起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制造业等行业原有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现行行业10%的税率降至9%),落实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按规定退还新增留抵税额等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将更大力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四、关于“制止变相收费,保证企业良性发展”的建议 。
2017年以来,云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33项(中央31项,云南省2项);具体到某一企业项目上,涉及到的收费项目较少。今年,将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做好降费工作,对我省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五、关于“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议。
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问题,是企业内部的问题。造成当前我省企业管理水平低下,主要是企业自身发展水平低,人才严重不足。针对这个问题,今年来我们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分别针对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实现培养引进“两腿走路”,共设置15个专项,涵盖刚性与柔性、人才和团队、长期和短期、顶尖和一般,青年人才到高端人才、企业人才到党政人才、科技人才到产业人才各类别各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项目支持、生活补贴、培养激励以及绿色通道27项内容服务。民营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可以享受云南省政策。
(二)承办2018年全省民营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班。12月17日到21日,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一道,在全国率先举办了300人的云南省民营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班,充分展现了省委、省政府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和对民营企业家成长的关心。培训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主题鲜明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方式多样,管理严格纪律严明,受到各方面好评。
(三)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深入开展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争做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的优秀企业家。实施民营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的统筹规划,加大对新生代、“创二代”企业家的培育,有计划按步骤系统性地开展精准培训。2018年,与清华大学、上海交大、浙江大学等知名院校合作举办各类培训40余期,组织到长三角地区(上海、杭州、苏州)现场观摩实训1期,支持州(市)县开办培训14期,举办民企沙龙6期、高管论坛8期、专题讲座5次,累计培训6000余人次。进一步推动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实施意见的落实,开展第五届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
(四)搭建民营企业交流平台。2018年省工商联与亚洲财富论坛共同举办了“亚洲财富论坛-走进西南暨亚洲财富论坛10年感恩庆典”活动,对推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经济金融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对内对外开放,吸引知名企业来滇投资兴业,助力云南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取到了积极作用。深化与沪滇经济合作内容,7月参与上海市工商联民营企业对滇产业扶贫考察团到昆明市、文山州和大理市开展东西部产业扶贫对接工作,24家上海民营企业与省、州两级召开3场座谈会,考察20个产业扶贫项目,对10余个项目进行了具体对接,9月达成上海民营企业对滇产业投资金额255.57亿元。协调广东省工商联联合举办粤滇合作助推脱贫攻坚项目对接会,达成初步方案。协调百度公司对云南昆明、昭通、曲靖、楚雄共10所贫困学校捐赠300台电脑及配套软件,并举办了云南省百度人工智能教育捐赠仪式。组织民营企业参与了南博会、西部博览会等展博会,帮助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开拓市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我们将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全力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
NBA开盘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云江 6351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