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4889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8-1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Y100013010454号建议的答复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Y100013010454号建议的答复
李林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德宏州陇川工业园区正式批准为省级重点工业园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7年,按照省委主要领导调研昆明高新区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统筹考虑研究起草了《云南省省级工业园区认定办法》(云政办函〔2017〕166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省级工业园区认定条件、标准、程序、申报材料、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按照《云南省省级工业园区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审核, 已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并以工业发展为主导的省级开发区,认定为省级工业园区,并根据本办法有关要求,完善申报手续。”今年,按照我委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我委将启动云南省省级工业园区认定相关工作,请陇川工业园密切关注我委下发的申报通知,按照通知要求逐级申报。
今后,陇川工业园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和《云南省省级工业园区认定办法》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园区,明确园区主导产业,促进产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园区规划要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衔接实现“多规合一”,提高园区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园区经济规模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非常感谢您对全省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衷心的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矗 0871-6351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