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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9716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4-0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省级工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工信规划〔2014〕21号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14年省级工业跨越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集团),宣威市、腾冲县、镇雄县经济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跨越发展的决定》(云发〔2012〕5号)精神,按照《云南省工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企〔2013〕90号)要求,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投资,深入推进实施“3个10千亿工程”,经研究,现就申报2014年省级工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重点围绕实施10个千亿元产业、10个千亿元企业、10个千亿元园区工程,支持对全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起支撑和带动示范作用的企业重大新建项目,以及主导产业突出、重大工业项目集聚发展的千百亿元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培育项目。
  (一)支持千亿元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支持列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有色、石化、磷化、煤化工、生物、建材家具、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及承接产业转移等重点产业发展。
  1.重大新建项目。重点支持列入“212”工程及产业建设年项目库中促进、引导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企业重大新建项目;
  2.信息化建设项目。列入年度信息化重点项目库的软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软件产业基地建设、“两化”融合建设等项目;
  3.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项目。重点支持列入生态工业项目库的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工业“三废”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工业清洁生产等项目。
  (二)支持千亿企业(集团)重大项目建设
  支持列入千亿元重点培育工业企业的重大建设项目、科技创新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型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链延伸及提升核心竞争力项目。
  (三)支持千百亿工业园区建设项目。
  1.千百亿元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培育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主导产业突出、带动示范作用明显、产业聚集效应较强、围绕重大工业项目落地为支撑的千百亿元产业基地培育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企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具体申报重点方向详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各州(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工信委(局)、财政局及有关企业集团要围绕上述申报重点,按照《云南省工业跨越发展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企〔2013〕90号)相关规定,精心组织筛选项目。
  (一)申报资料要求
  1、企业类项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我省工业行业发展规划,且已经核准或备案,环评、土地等各项前期手续具备的项目。重点选择2014年能形成较大投资工作量和带动作用大的项目。
  禁止扶持事项:国家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的企业项目;上年发生过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项目。
  项目申报企业须报送以下材料:
  (1)云南省工业跨越发展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4);
  (2)相关附件:
  ①承诺书(附件2);
  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③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④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⑤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⑥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租赁土地经营的,必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的复印件;
  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业园区项目(含工业园区投融资公司)。项目申报单位须报送以下材料:
  (1)云南省工业跨越发展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5);
  (2)相关附件:
  ①承诺书(附件2);
  ②获得的主要资格认定(指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业强县、示范基地、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等)文件复印件;
  ③项目建设工程、投资计划、功能用途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为实施该项目进行土地征收等前期投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企业入驻情况、产业集群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审核责任要求
  1、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省属企业集团重点审查申报项目产业政策合规性、资料完整性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控制申报项目投资额,对低于投资额度的项目在资金安排筛选时不予选报。
  2、财政部门重点审核企业财务状况、项目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
  3、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省属企业集团统一汇总、认真筛选审核项目后,按照项目重点进行排序后上报。
  4.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应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符合性审核的通知》(云财企〔2013〕360号)要求,对材料符合性进行审核,并填制《省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上报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扫描件上传至项目网络申报系统)。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
  申报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委两个网站的网上申报。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县,州(市)权限审核网络申报材料完整性。
  申报网址:
  省财政厅  http:/116.52.249.87:7002/netrep
  省工信委  http:/fund.ynetc.gov.cn
  网络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5日,县级审核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州市审核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二)书面申报
  网上申报的同时请将纸质申报材料按照企业、部门隶属关系报送同级工信和财政部门审核。
  1、材料要求
  书面材料要求用A4纸双面打(复)印和装订成册,对不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不予受理。州(市)和省财政直管县的申报项目须由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文上报;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集团)申报项目可直报。其中:
  报省工信委:资金申请文件、资金计划申报汇总表,项目单位资金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各1份。
  报省财政厅:资金申请文件及资金计划申报汇总表1份。
  2、时间要求
  2014年3月31日前同时报送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委发展规划处:王  兵  李相白  0871-63515572
省财政厅企业处:    许宏俊  0871-63620705
省财政厅项目网络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871-3618097-603(607)
省工信委直报系统技术支持:肖雷正  0871-63512124 
云南省工信委项目申报QQ群:203783127(工业投资)
电子邮箱:省工信委发展规划处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4年省级工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重点方向(附件下载)
      2.承诺书
      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基本情况统计表
      4.云南省工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企业类项目)
      5.云南省工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工业园区类项目)
      6.云南省2014年工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类项目)
      7.云南省2014年工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工业园区类项目)
      8. 省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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