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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9613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3-10-2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工信委,省属有关企业(集团):

根据《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26号),近日,工信部制定了《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为加强铸造行业管理,推进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做好云南省的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我委负责云南省铸造企业的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复核、现场查验及材料报送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并配合工信部做好申请企业的现场抽查工作。

(二)工信部根据我委的申报,负责准入公告的管理工作。

(三)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州、市工信委仔细阅读《铸造行业准入条件》《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尽快组织本地区企业开展准入公告申报工作。

(四)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有关要求,自愿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资料,并为现场查验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及受理时间

企业应登录中国铸造协会网站(www.foundry.com.cn)“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同时,于20131120日前将准入申请及《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可网上填报后直接下载打印,详见附件)报送我委,内容包括: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二)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六)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七)企业上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

(八)企业有害工种人员最近一次体检有效证明;

(九)其他证明材料(如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能源审计报告等)。

三、审查工作安排

我委将对企业上报的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于1210日前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组织评审专家赴现场查验,做出审核意见。审核合格后,我委将于1215日前统一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准入公告管理

经我委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在工信部网站上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工信部根据我委审核意见和公示意见等进行认定,经认定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以公告方式向社会发布。列入公告的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并于331日前登录“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报送上一年度准入符合性基本材料,并形成自查报告,于4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我委。

联系人: 刘鹏程   087163513583

  址:昆明市永安路37 省工信委 装备工业处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zbs.miit.gov.cn/n11293472/n11295142/n11299138/15657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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