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8924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2-08-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桥头堡建设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自查的通知
技创〔2012〕536号
各州市工信委,有关州市煤炭工业局,有关企业集团、委内各相关处室、委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我委《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2012年开展桥头堡建设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工信办〔2012〕10号)的安排部署,现组织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自查阶段的工作,自查的具体事项、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监督检查任务和工作安排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十二五”时期工业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
自查的主要内容:
1、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主办处室:发展规划处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有关州市煤炭工业局组织自查,并对“十二五”以来制定的规划进行全面梳理(包括规划名称、发文单位、文号、发文日期)。
2、在分解细化工业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工业经济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主办处室:经济运行处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组织自查,并对照本地区2012年1-7月各项工业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找准影响工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是否深入贯彻省推进工业跨越发展大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跨越发展的决定》精神,并结合当地工业发展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主办处室:政策法规处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有关州市煤炭工业局组织自查。
(二)桥头堡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自查的主要内容: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桥头堡建设各项决策,在制定本地区产业发展目标、培育产业园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方面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并与桥头堡建设各项任务分解紧密衔接、协调一致;
2、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项目审批是否合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
3、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是否及时受理各类企业投诉;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等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主办处室:综合处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有关州市煤炭工业局组织自查。
(三)节能降耗措施落实情况
自查的主要内容:
1、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奖惩措施是否兑现,是否组织编制节能降耗规划;
2、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耗措施是否到位,节能降耗目标是否完成;
3、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
4、2012年度200项省级重点节能项目实施情况,各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
主办处室:节约能源处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有关企业集团组织自查。
(四)淘汰落后产能措施落实情况
自查的主要内容:
1、淘汰落后产能是否执行国家标准要求,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完成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2、是否按照要求建立起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采取针对性的淘汰落后措施并认真落实。
主办处室:产业政策处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组织自查。
(五)煤炭资源整合和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自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落实各州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是否执行到位;
2、是否按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推进整合技改工作;
3、是否按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推进改造升级、兼并重组和关闭退出工作。
主办处室:煤炭生产安全技改处
工作安排:各有关州市工信委、有关州市煤炭工业局组织自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填写《煤炭资源整合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六)2011、2012年各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围绕决策行为、建设实施、资金管理3个方面进行检查)
自查的主要内容:
1、2011、2012年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
主办处室:技术创新处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有关企业集团组织自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填写《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2、2011年省级财政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主办处室:中小企业处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组织自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填写《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3、2011、2012年省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主办处室:节约能源处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有关企业集团组织自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填写《省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
4、2011、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淘汰落后专项资金项目。
主办处室:产业政策处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组织自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填写《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附件5)。
5、2011、2012年委属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重大项目。
主办处室:监察室
工作安排:有关委属企事业单位组织自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填写《省工信委委属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项目监督检查汇总表》(附件6)。
(七)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自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推进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全省统一平台的运用、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互认和使用及相关监督检查制度建设等;
2、检查是否按照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的范围等具体要求,公开工信部门履行职能相关的信息,并在本地起好带头示范作用。
主办处室:网络和信息资源管理处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组织自查。
二、有关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自查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和省的安排部署,我委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创新处。各州市工信委、有关州市煤炭工业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切实抓好自查等相关工作。
(二)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本次监督检查自查涉及事项较多,各州市工信委、有关煤炭工业局、有关企业集团要把监督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监督检查自查环节,及时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切实明确工作责任,抓紧开展自查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自查结束后,各项监督检查任务要分块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并统筹各项任务检查实际形成综合报告,于2012年8月24日前报送我委。其中各项任务自查总结报告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分别报送我委各项监督检查任务主办处室及技术创新处(一个主办处室负责多项检查任务的,合并任务自查总结报告),综合报告纸质文档1份及电子文档送技术创新处。
2、各主办处室负责对各项任务自查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形成综合报告,于8月31日前送技术创新处。
三、联系方式
(一)综合协调处室
技术创新处(联系人:邓洪声,电话:0871-351579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各项任务主办处室
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李长青,电话:0871-351283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综合处(联系人:马勋补,电话:0871-351303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唐瑛,电话:0871-351304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产业政策处(联系人:尹东子,电话:0871-351308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经济运行处(联系人:王帅英,电话:0871-351564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小企业处(联系人:陈万春,电话:0871-351270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节约能源处(联系人:曾涛,电话:0871-351811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络和信息资源管理处(联系人:杜婷,电话:0871-351264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煤炭生产安全技改处(联系人:张永和,电话:0871-351367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监察室(联系人:程永豪,电话:0871-351527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煤炭资源整合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3.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4.省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督检查情况 汇总表
5.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
6.省工信委委属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项目监督检查汇总表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