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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8610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2-0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关于申报2012年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2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工信技创〔2012〕40号

 

 

       各州、市工信委(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宣威市、腾冲县、镇雄县经济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技术改造补贴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加快应用先进和高新技术,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不断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按照省委、省政府对2012年工业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研究,现就申报2012年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各地工信委(局)、财政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以“调结构、转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实施工业“三年倍增计划”和推进桥头堡建设的要求,认真组织并筛选项目申报2012年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

(一)技术改造类项目:按照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调优调精重化工业,努力提高轻工业比重,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原则,重点支持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增加产品品种、延伸产业链、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的冶金、化工等重化工项目;支持促进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家电日化、珠宝玉石、林产林化等轻工业发展的重点项目;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光电子、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重点项目;支持电线电缆、零部件生产等配套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二)技术创新类项目: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新产品产业化,提升产品质量,切实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原则,重点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着力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提高产品质量和应用标准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的项目、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各州、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工信委(局)、财政局及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围绕上述申报重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86号)相关规定,择优筛选申报项目。

(一)各类项目申报要求

1、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我省工业行业发展规划,且属已经核准或备案,环评、土地等各项前期手续具备的项目,重点选择2012年能形成较大投资工作量和带动作用大的续建和新开工项目。企业申报项目要认真编写资金申请报告及提供相关附件(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并填写“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各地和企业集团在对项目汇总筛选后,要认真填写“云南省2012年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计划申报表”(附件3)。

2、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是本企业正在实施或建设条件基本落实且年内可以开工、项目实施期限在2年以内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必须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申报单位应是国家或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能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反馈本企业技术创新快报数据。企业申报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应编制《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4)和填写“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申请表”(附件5)。

3、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应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或提高产品质量和应用标准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的项目以及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按照技术改造项目有关要求申报。

(二)项目审核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重点审查申报项目产业政策合规性、资料完整性和项目实施情况,财政部门重点审核企业财务状况、项目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项目申报材料须按上述要求用A4纸双面打(复)印和装订成册,对不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项目数额要求

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和大理六个重点州市申报项目不超过10项,其余州市申报项目不超过6项,宣威市、腾冲县和镇雄县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省属企业集团(部门)及中央驻滇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5项,对排序超过申报项目数后的项目不予列入资金研究范围。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云南省企业申请省级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116.52.249.87:7002/netrep)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同级工信和财政部门。

(二)州、市和省财政直管县的企业申报技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由州、市或省财政直管县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现场察看,经认真筛选审核汇总后,于2012年3月31日前联文分别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报送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资料各1份。

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集团)应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资金申报文件和项目材料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1份。

各地工信委(局)及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集团将项目汇总表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邮箱:[email protected],省财政厅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处:饶昆靖 0871—3517564

省财政厅企业处:赵筱菲 0871—3627683

附件:

附件2、附件3、附件5下载

1、云南省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报资料

2、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

3、云南省2012年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计划申报表

4、《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点

5、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申请表

 

 

二O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云南省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报资料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主要包括企业资产及构成,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从业人员、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上三年度(含本年度)获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及扶持额度情况等;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及水平、主要设备、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及新增就业情况,以及项目建设起止日期和进展情况等;

(三)申请财政补贴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二、相关附件材料

(一)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文件;

(三)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出具企业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贷款合同、贷款卡号、借款借据及利息清单,申报补助的项目需出具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资金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证明等);

(四)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五)城市规划部门出具对项目选址的行政管理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六)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土地经营的,必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

(七)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正文。

 

 

 

  

 


附件4

 

《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编 写 要 点

 

一、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1、企业主营业务状况及其在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中的作用;

    2、企业自主创新情况,核心技术优势与劣势分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

    3、企业研究开发基础设施的现状与问题,项目建设对解决上述问题的作用。

    二、实施方案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2、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需增加的主要研究试验设施、仪器设备和相关支持软件(含主要技术指标、功能);

    3、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设计仿真、工程试验等相关创新基础设施的主要功能与整体水平;

    4、建设地点、建设周期。

    三、建设目标

    1、项目建设达到的目标(具体到考核验收的条件和指标);

    2、通过项目建设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奠定的基础。

    四、经费预算、进度安排

    1、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总投资、申请资金、贷款、自筹);

    2、资金使用方案(申请资金主要购置的关键研发设施明细表);

    3、进度安排。

    五、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除提供备案文件外、涉及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投资,还须提供土地、城市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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