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8441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1-08-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中小、非公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州市工信委、有关企业:
从09年开始,省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和非公企业上市培育.截至目前,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提高中小、非公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级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云财绩〔2011〕81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省工信委将开展2010年度全省中小、非公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自评内容
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扶持(奖励)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及其对企业上市工作的促进效果,与中介机构合作情况、预期企业上市后绩效等。请结合2010年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4),认真填制“201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动态跟踪表”(附件1)和“201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附件2),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3)。
二、绩效评价自评程序
根据“通知”规定,结合中小、非公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扶持资金的特点和实际,此次自评工作将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由企业开展自检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填制相应表格(附件1、2),上报至所在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由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资料审核汇总后,形成县级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附件1、2),并上报至州(市)工信委。
第三阶段,由州市工信委审核县级上报材料后,汇总本州(市)相关附表,形成州(市)级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附件1、2),并上报省工信委。
三、绩效评价自评有关要求
各州(市)工信委将相关材料(表格)统一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省工信委(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州(市)要加强对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专人负责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要侧重说明企业概况、上市进展、预期企业上市后主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扶持和奖励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并与已支出中介费用对比分析;已上市企业募投项目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阶段性成果说明和分阶段目标、效益情况并与预期目标、效益对比分析等。
根据各州市上报的内容,我委还将对自评情况开展抽查活动,并进行评价和打分,结果将及时上报省政府,作为今后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附件整体下载
1、201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动态跟踪表
2、201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3、绩效报告编写提纲
4、2010年度中小和非公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扶持资金安排情况表
联系人:省工信委综合处 王宏宇
电 话:0871-3512247、3512140(传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