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开盘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ynsgxw-1-8382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1-07-2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煤炭资源整合技改等有关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25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工信煤技〔2011〕513号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煤炭资源整合技改等有关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补充通知
 
各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
为规范我省煤炭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积极稳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使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及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更好地执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煤炭资源整合技改等有关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通知》(云工信煤技〔2011〕45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60号)要求,凡是发生较大事故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待有关部门依法对其下达停产整顿执法指令后,暂扣其煤炭生产许可证照,限期整合重组;凡是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煤矿,一律依法予以关闭,经公告关闭后,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
二、高瓦斯矿井、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云政办发〔2011〕60号文的规定,必须停产整顿,进行专项整治。煤矿被相关部门依法下达了停产整顿执法指令的,对其煤炭生产许可证必须暂扣。待专项整治结束并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返还煤炭生产许可证,才能依法组织生产。在本通知下达前已按云政办发〔2011〕60号文停产整顿、完成验收的,其煤炭生产许可证可不暂扣。
三、煤矿整合技改建设项目(包括技术改造、改建、扩建项目)在行政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建设,或手续完备但在建设中存在违法违规施工行为,或手续完备取得开工备案回执后,上述情况被相关部门依法下达停产(工)整顿执法指令的,该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一律暂扣。待该矿停产(工)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返还煤炭生产许可证,依法依规组织建设和生产。
四、凡属本文所列煤炭生产许可证应被暂扣的矿井,县属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暂扣,州属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暂扣,省监狱管理局所属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由省监狱管理局暂扣,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由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暂扣。由各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及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汇总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暂扣情况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及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实施整合技改煤矿和高瓦斯矿井、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等四类矿井的动态监督管理。凡属于上述四类矿井,不论是否被列入云工信煤技〔2011〕456号文中矿井名单,一律按前款规定执行。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
【打印正文】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