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8357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1-07-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园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园区〔2011〕398号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行〈云南省园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园区〔2011〕95号)要求,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较好地完成了一季度的各项统计工作。由于此项报表制度是2011年首次实施,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增强园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可比性,现就具体改进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数据按时、完整报送
当前,我省工业园区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已成为我省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做好园区统计工作,不仅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园区工业经济的规模、结构、速度、效益和贡献,同时能及时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各园区科学发展提供依据。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园区工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园区工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园区各项数据能客观、真实、按时、完整报送。
对《云南省园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中涉及到的《园区工业基本情况调查表》(YQ301表)、《园区工业年报表》(YQ302表),填报工作须于次年3月20日以前完成;对《园区工业季报表》(YQ401表)填报工作须于季后10日以前完成。请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与企业的协调联系(必要时,请自行组织园区内企业进行统计制度培训),每季度按时收集、汇总《园区工业企业季报表》(YQ201表)的基础数据,并将汇总后的数据及时上报我委工业园区处。
今年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大部分工业园区报来数据中“去年同期数”缺项太多,请各工业园区负责报表填报的人员,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和梳理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去年同期情况,今后务必按要求和规定口径将各项指标填写完整。
二、补充反映项目建设情况
为全面监测园区工业经济发展状况,提升园区工业统计数据的系统性和实用性,切实掌握园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拟增加填报工业园区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1)和工业园区在建工业企业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请各园区在每季度报送《园区工业季报表》的同时,一并报送两表(“工业经济直报系统”中有表),报送方式不变。附表中,请园区重点对在建的总投资在100万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和总投资在500万以上的企业项目进行填报。
三、建立园区内工业企业名录库
为全面梳理园区内工业企业的相关情况,增强园区工业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拟建园区工业企业名录库。各园区请摸清园区内全部已建成和已开工建设的工业企业相关情况,按《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名录库统计表》(详见附件3)的要求填报表格,并于2011年10月1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园区填报人员请直接登录我委“工业经济直报系统”进行报送。今后,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各园区须于每年3月20日前更新上报一次基础数据。
联 系 人:工业园区处 张 凤 魏冬
联系电话:0871—3515800 3512884(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
邮 编:650011
附表:附件打包下载
1.工业园区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情况表
2.工业园区在建工业企业项目情况表
3.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名录库统计表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工业园区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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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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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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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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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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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重点填报总投资在100万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
附表2:
工业园区在建工业企业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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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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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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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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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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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1、工业企业项目情况中的“项目名称”请以“公司名称+XXX”形式填写。
2、重点填报总投资在50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项目。
附表3:
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名录库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人
工业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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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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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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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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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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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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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工业总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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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工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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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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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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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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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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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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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1、企业性质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所属行业是指企业按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标准(GB/T4754—2002)归入的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