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开盘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ynsgxw-1-8060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1-01-2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填报2010年电石等6类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工信原材〔2011〕42号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有关省属企业:
    原材料工业企业是我省资源和能源消耗大户,也是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实践证明,对重点资源能源消耗企业实施通报制度,对于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促进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提升工艺技术水平、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原材料工业优化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2011年,我委拟对电石、合成氨、黄磷、水泥、电解铝、工业硅6个产业2010年的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实施通报。现就作好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相关企业(省属企业除外)的填报、汇总和现场核查工作;省属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集团)的填报工作;省工信委在汇总各州市和省属企业填报情况的基础上,对部分州市或企业实施抽查。
二、如实填报
    基础数据填报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到下一步政策措施的制订,涉及全行业及各生产企业的利益,各州市及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如实填报,不得漏报、瞒报和虚报,并对所填报的数据负责。数据填报时限为2010年1月1日0:00至12月31日24:00,各企业应按照填表说明全面采集、分析、计算相关数据,逐项填报。填报表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下载。
三、按时上报
    各州市生产企业报表应经企业负责人审查并签字盖章,于2011年3月10日前上报当地州市工信委(经委),由各州市工信委(经委)汇总并签章后,会同各生产企业报表于3月25日前一并上报省工信委;省属企业报表经企业负责人审查并签字盖章后,于3月25日前报省工信委。
四、实施通报
    省工信委在汇总、对比、分析、核查的基础上,于4月底前分行业实施通报,通报结果将同实施惩罚性电价及其他限制生产性措施相挂钩。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和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原材料工业企业的资源能源消耗情况通报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做好管理和统计工作。今后我委将在通报2010年6个行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基础上,不断扩大通报范围,最终使所有具有准入条件的行业全部纳入通报范畴,促使原材料各行业加快优化提升发展步伐。
联系人:原材料工业处 杞耀光
电 话: 0871—3518992(传真)
 
1.电石生产企业2010年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2.合成氨生产企业2010年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3.黄磷生产企业2010年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4.水泥生产企业2010年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5.电解铝生产企业2010年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6.工业硅生产企业2010年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打印正文】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