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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7185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0-08-20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信委关于第二届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工信产业〔2010〕693号


 

 

各州(市)经委(工信委),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配合国家工信部即将开展的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根据《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暂行办法》(云府登176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组织开展第二届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品种分类

 

申报范围主要是指:(一)、历史悠久或百年以上历史;(二)、技艺精湛,世代相传;(三)、以传统和天然原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部分以手工艺制作为主;(四)、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或地方特色;(五)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品种分类:工艺雕塑、刺绣和染织、地毯、抽纱花边和编结、艺术陶瓷、工艺玻璃、纺织工艺、漆器、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人造花和工艺画、剪纸、皮影、手工玩具、民族乐器及其他手工艺品种和技术(见附件:工艺美术产业主要品种类别)。

 

二、申报人员范围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口在云南省)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并制作的专业人员。脱离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专职从事理论、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内。

 

三、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誉记录;

 

(二)、有较高的艺术造诣、艺术修养和丰富的工艺作品设计制作经验,作品风格独特、技艺精湛,在省内或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

 

(三)、连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创作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

 

(四)、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含高级技师)专业或相关专业职称满1年;或者具有中级工艺美术师(含高级工)专业或相关专业职称满5年;

 

(五)、符合上述1、2、3项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1.对从事工艺美术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其直接设计制作的作品被评为国际或中国工艺美术珍品者;2.对本省工艺美术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在品种、技艺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要创新者;3.属我省重点抢救性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的传人或设计制作者;4.我省独有少数民族或地方特色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的继承人。

 

四、申报资料

 

(一)、申报者本人填写“第二届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

 

(二)、从事工艺美术的经历,有关业绩、成果、身份证、学历、职称、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实物代表作品。实物作品数量不超过三件套,需是本人创作,并且需提供2006年(第一届省级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后创作的作品,先提供作品照片(电子版)和创作说明,实物作品送评时间另外通知(体积特别大、易碎或价值昂贵的作品只需附照片及创作说明),评审结束后作品一律退还申报者本人;

 

(四)、反映本人传统工艺美术创作理论著作(论文)简介、经济和社会效益业绩水平情况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

 

(五)、所在州市经委(工信委)初评审和推荐意见。

 

有关申报表格和要求可以在云南省工信委对外网站(http:/www.ynetc.gov.cn)和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ynaca.com)上下载,不具备录入条件的可由州(市)经委(工信委)或有关行业协会代为录入,有关电子文档资料(含参评作品照片)必要时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推荐时间和名额要求

 

请各州(市)经委(工信委),充分征求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委、民政和有关行业协会意见,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原则上每州(市)推荐名额控制在3名以内。将有关申报材料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到云南省工信委产业政策处,有关电子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11楼产业政策处,邮编650011,联系人:殷照平  李琳3513030,3512693,13116208453

 

 

 

附件:1.工艺美术产业主要品种类别(全国分类);

 

      2.第二届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申报表;

 

      3.第二届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申报表填写说明。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工艺美术产业主要品种类别表(全国分类)

 

一、工艺雕塑类

 

玉器  或称琢玉,含玛瑙、夜光杯、青金石、木变石、水晶、珊瑚等

 

木雕  东阳木雕、黄杨木雕、龙眼木雕、楷木雕刻、红木雕刻、金漆木雕、少数民族(藏族、白族等)木雕等

 

石雕  青田石雕、寿山石雕、巴林石雕、昌化石雕、惠安石雕、曲阳石雕、菊花石雕、少数民族(如藏族等)石雕等

 

木偶头雕刻

 

微刻  或称细微雕刻

 

其他雕塑 

 

牛角雕、骨雕(牛骨、骆驼骨)、煤精雕刻、果核(桃核、橄榄核)雕刻、椰壳雕刻、刻葫芦、刻砚、砖雕、竹刻、彩塑、面塑、油泥塑(或称瓯塑)、少数民族雕刻(鄂伦春族桦树皮雕刻等)、牙雕等

 

二、刺绣和染织类

 

刺绣  丝线刺绣(含绣衣、剧装)、绒线刺绣、珠绣、发(头发)绣、挑花、补花、堆绣(或称堆绫)、少数民族(如苗族、壮族、彝族、瑶族、水族、羌族、乌孜别克族等)刺绣和挑花等

 

印染  蓝印花布、彩印花布、蜡染、扎染等

 

织造  云锦、蜀锦、宋锦、漳绒、天鹅绒、少数民族(壮族、侗族、瑶族、土家族、傣族、黎族等)织绵和织花带等

 

三、织毯类 

 

地毯、挂毯、仿古地毯、天然植物染料地毯、丝毯(盘金丝毯、盘金丝挂毯)、毡毯(哈萨克族)等

 

四、抽纱花边和编结类

 

抽纱花边  梭子花边、棒槌花边、花边大套、手拿花边、即墨镶边、满工扣锁花边、雕绣花边、万缕丝花边、网扣等

 

编结:棒针编结、勾针编结、手工编结(中华结等)、盘扣等

 

五、艺术陶瓷类

 

瓷器:瓷塑、陶塑、“唐三彩”、青花瓷器、青瓷、彩绘瓷器、织金彩瓷器、颜色釉瓷器、薄胎瓷器等

 

仿古瓷器  磁州窑、南宋官窑、建瓯窑、吉州窑、汝窑、耀州窑、禹县钧窑、龙泉窑、定窑、辽瓷等

 

陶器:紫砂陶器、各种刻花和剔花装饰陶器等、黑陶、少数民族陶器(如藏族彩釉陶器和红陶)等

 

其他艺术陶瓷  瓷版画、刻瓷等

 

六、工艺玻璃类

 

料器、琉璃、水晶玻璃等

 

七、编织工艺类

 

草编:黄草、芒草、金丝草、蒲草、马兰草、席草、龙须草等编织

 

其他编织工艺  竹编、藤编、棕编、玉米皮编、麦秸编、麻编、葵编、柳枝编及少数民族编织等

 

八、漆器类:

 

金漆镶嵌、雕漆、云雕漆器、推光漆器、描金漆器、螺钿镶嵌、点螺镶嵌漆器、多宝嵌漆器、脱胎漆器、雕填漆器、漆画、漆线装饰、少数民族(彝族等)漆器等

 

九、工艺家具类 

 

硬木家具、骨木镶嵌家具、金漆镶嵌家具、大理石镶嵌家具、彩石镶嵌家具、髹漆家具、少数民族(如藏族彩绘)家具等

 

十、金属工艺和首饰类

 

金属工艺  景泰蓝、烧瓷、银蓝(烧蓝)、花丝和花丝镶嵌、金银细工(摆件)、铁画、铜器(如斑铜)、仿古铜、鎏金铜佛像、锡器、龙泉宝剑、铸币设计和制模、少数民族腰刀、日用器皿(酒壶、酒杯、碗、盘)、宗教法器(如藏传密教法号、手铃、神灯、香炉)等

 

首饰  黄金首饰、银首饰、铂金首饰、珠宝镶嵌首饰及少数民族首饰(如藏族、苗族等银首饰)等

 

十一、其他工艺美术类

 

人造花  绢花、纸花、绒花、通草花等

 

工艺画  羽毛画、麦秸画、竹帘画、软木画、牛角画、贝雕画、纸织画、烙画、彩蛋画、唐卡(藏传佛教彩绘卷轴画)等

 

手工玩具  木制玩具、布绒玩具、竹玩具、泥塑玩具、玩偶等

 

其他工艺美术  灯彩(宫灯、纱灯)、扇(折扇、葵扇、绢宫扇、竹丝编织扇、鹅羽扇、孔雀羽扇、檀香扇等)、鼻烟壶和内画壶、风筝、木版年画、剪刻纸、皮影、傩戏面具、装裱、纸扎、秋色、绢人、绒鸟兽、戏剧脸谱、烟花爆竹等

 

 

附件3:

 

第二届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申报表

 

填  写  说  明

 

 

《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申报表》为申报、评审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的基本材料。为方便申报者和各地主管部门填写,特对其中内容和填写要求作以下说明。

 

一、封面

 

1、序号

 

由各地州主管部门按申报顺序填写。

 

2、地州市

 

为地州市的简称,由申报者填写申报者所在的地州市名称。

 

3、申报者姓名

 

申报者填写本人现用名。

 

4、申报类别

 

申报者将本人作品的所属分类按本届评审的十一种类别(工艺雕塑、刺绣和染织、织毯、抽纱花边和编结、艺术陶瓷、工艺玻璃、编织工艺、漆器、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其他工艺美术)规范填写。

 

5、填表日期

 

申报者填写本人填表日期。

 

二、表格

 

1、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户口所在地、民族等按本人户口簿填写。

 

2、学历

 

填写申报者获取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

 

3、所学专业

 

填写申报者获取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所学专业。

 

4、学位

 

填写申报者获取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位。

 

5、工作单位

 

填写申报者目前所在的工作单位。

 

6、职务

 

填写申报者在目前所在工作单位担任的职务。

 

7、政治面目

 

填写本人参加的党派的全称或无党派

 

8、单位地址

 

填写申报者在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

 

9、单位电话

 

填写申报者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

 

10、邮政编码

 

填写申报者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1、家庭地址

 

填写申报者目前家庭详细地址。

 

12、家庭电话

 

填写申报者目前家庭住址的联系电话。

 

13、邮政编码

 

填写申报者目前家庭住址的邮政编码。

 

14、身体健康状况

 

一般填写:良好、较好、能正常工作、不能正常工作四种情况之一。

 

15、身份证号码

 

填写申报者的身份证号码。

 

16、学习简历

 

(1)需从小学开始填写申报者所受的所有国家认可的正规教育经历。

 

(2)年月至年月:填写申报者接受教育的起止时间。

 

(3)何校何专业或师从何人:填写申报者在上述时间内,在什么学校学习什么专业或填写师传学艺经历(师傅姓名、学习专业、时间)。

 

(4)毕(肄)业:填写申报者在上述时间内所在学校学习的情况,分毕业、肄业二种。(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5)证明人:填写能证明申报者上述学习经历的证明人姓名。

 

(6)关系:填写证明人与申报者之间的关系。

 

17、工作经历

 

(1)申报者需按时间顺序详细填写。

 

(2)年月至年月:填写申报者在某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

 

(3)从事何种工作:填写申报者在上述工作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4)证明人:填写能证明申报者上述工作经历的证明人姓名。

 

(5)关系:填写证明人与申报者之间的关系。

 

18、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部门组织的何种传统工艺美术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

 

按照时间顺序填写由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3个月以上的传统工艺美术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进修)。(附结业证书复印件)

 

19、擅长何种传统工艺美术技艺,有何业绩、创新发明、研究成果、著作等。(限800字以内)

 

申报者根据本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结合工作实践,将自己擅长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特长进行总结。按时间顺序,简述申报者从事专业工作以来的业绩、创新发明以及在省级以上刊物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上发表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限800字以内)

 

20、技术职称

 

中级、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中级、高级技师职称或者其它职称。

 

21、懂何种外国语言,熟练程度如何

 

没有学习过外语的申报者填写“无”;学习过外语的申报者熟练程度分为“熟练、较熟练、能够简单沟通、不能沟通”四种情况。

 

“熟练”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熟练使用外语;

 

“较熟练”指借助字典等工具能够使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

 

“能够简单沟通”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进行简单沟通、交流;

 

“不能沟通”指曾经学习过外语,但因长久未用,目前无法使用外语沟通、交流。

 

22、荣誉称号获得情况

 

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如省级劳动模范等。

 

23、本人作品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展会上获奖情况

 

申报者填写何时、何地、在何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何展会上获得何种奖励。

 

24、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申报者要详细填写何时、何地参加了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25、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的何种奖励;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26、参评作品简介及照片

 

申报者应概括填写参评作品的简要介绍(每件作品500字以内)及相应的彩色照片。(作品介绍及照片可另附)

 

27、由本人创作的其它主要作品简介及照片

 

申报者可提供未送审的本人创作主要作品的简要介绍文字材料和照片。(作品介绍及照片可另附)

 

28、本人同意上述填表内容(除工作单位地址、家庭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外)可向社会公示。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1)有关申报材料必要时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申报者如不同意,则视为自愿放弃参加评审。

 

(2)申报者如确认此表中本人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

 

申报人应在此栏中签名,“年月日”按填表日期填写。

 

29、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由各地州市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填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者填写的情况是否属实;

 

(2)申报者是否具备参加第二届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的资质,如属破格申报,需详细说明理由;

 

(3)对申报者艺德、技艺水平的评述;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上述内容填好后,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0、其他栏目由评审办、评委根据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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