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6915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8-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州、市经委(工信委)及相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为认真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西中小企业博览会”的组团参展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展会认识,积极做好参展工作。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七部(委)和广东省政府联合组办的国际性展会,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政府主导展会之一,自2004年以来,先后邀请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西班牙作为主宾国举办了六届,今年邀请澳大利亚作为主宾国共同举办。展会体现了国际化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特色,有利于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把握发展的方向,了解国际市场动态,找准中小企业发展的定位。第七届中博会将于2010年9月15—18日在广州举办。按照省政府要求,由省工信委负责我省参展组织工作,本着“政府支持,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我省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本次展会。
二、突出我省产业特色,组织重点企业参展。今年我省参展企业以生物制药、食品加工(茶叶)为主,各州、市经委(工信委)要积极动员和推荐当地以生物制药、食品加工(茶叶)等行业中有特色、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参会参展,同时组织拟上市企业积极参加;相关企业要积极主动参会参展。对与省外和国外有项目合作意向的企业,可通过中博会组委会进行发布。
三、参加本届博览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补助支持。展会确定的标准展位费6800元/个,将由国家和省财政资金补助,企业不需缴纳展位费,只需承担参展往返交通、食、宿费。企业可以向当地经委(工信委)报名参展,也可以向省中小企业发展协会直接报名。各地所推荐的企业名单和企业申报表,请务必于2010年8月10日前报省中小企业发展协会。
四、参会参展企业原则上要求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具体行程及展会期间的住宿安排,企业可自主确定。需统一安排的请及时与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或省中小企业发展协会联系。
联系人: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沈润年 0871-3512824、0871-3512704(传真)
省中小企业发展协会 陈忠祥 0871-3325128、0871-3324112(传真)
附件:1. 参展申请表
2.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0〕121号)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