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5806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云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云工信资源〔2010〕577号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清洁生产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令2004年第16号)和 《云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开展云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候选专家的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从事的专业
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推荐范围及从事的专业:省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煤炭采洗选、金属和非金属矿采洗选、食品制造和加工、烟草加工、木材加工、造纸、化工、医药制造、冶炼及压延加工、制糖、建材、电力、制茶、机械、军工、包装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技术审查工作;
(四)没有违纪违法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三、推荐程序
(一)专家的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由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的,应经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同意,由推荐单位统一上报。
(二)推荐的专家候选人填写《云南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见附表1),专家候选人所在单位须根据其基本条件填写推荐意见后,由负责组织推荐汇总的部门和单位审核后填写资格审查意见,并填写《云南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表2),连同《云南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一并报省工信委。
(三)省工信委在推荐的专家候选人范围内遴选,对选定入库的专家行文批准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四、工作要求
请各州市工信委(经委)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结合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或本领域的实际情况推荐,按照推荐范围及从事的专业要求,每个专业的专家候选人推荐1-3名,并于2010年7月20日前报省工信委。
联 系 人:省工信委资源综合利用处 曹立芳
联系电话:0871-3518072(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云南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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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云南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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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