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5106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0-03-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云工信交通〔2010〕140号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财政部、商务部2008年第10号公告》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建〔2009〕903号)的要求,省财政厅已于近期下达了我省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为做好我省资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2010年3月1日始至
2010年3月31日止。
3月31日前尚未发放的补贴资金暂时冻结,具体处理办法按财政部、商务部有关通知办理。
后未发放的《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一律作废,各地应于
2010年4月10日底以前上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统一销毁,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确保专款专用;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结束后,应按照规定对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统计表》(附表一)、《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工作档案》(附表二),并将上述材料于
2010年4月1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一份。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与物流处 许海云
电 话:(0871)3513376 传 真:(0871)3513376
省财政厅企业处 钟 怡
电 话:(0871)3627682 传 真:(0871)3627682
附件:1.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统计表
2.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工作档案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