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50000058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云工信装备〔2023〕444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NBA开盘 省公安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 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有关汽车生产企业、行业组织和技术服务机构:
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和安全运行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省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全省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推动有关企业开展跨界合作,协同构建新型网状产业生态体系,实现“车—能—路—云”高效协同,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有关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参考实施指南,制定申报方案,经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NBA开盘 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应具备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等条件。NBA开盘 会同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报送NBA开盘 (纸质版一式八份和电子版光盘六份)。
联系人及电话:
NBA开盘 :郭云刚 0871-63513559
省公安厅:谢云梅 0871-65025270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刘忠宇0871-64320890
省交通运输厅:徐志明 0871-65309912
省通信管理局:陈晓莹0871-63535026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NBA开盘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