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4450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8-07-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信产〔2018〕225号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217号)要求,拟在全省遴选一批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推荐上报工信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物联网重点领域应用、物联网关键技术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征集一批具有技术先进性,示范效果突出、产业带动性强、可规模化应用的物联网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中国大陆运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同一个法人单位申报内容不超过2项,项目的研发工作主要在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地区完成。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归申报单位所有。申报单位承诺其提供的申报材料无虚假成分。
(二)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登录“国家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系统”(www.nicp.org.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
(三)择优推荐。请各州、市工信委紧密结合地区物联网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面向物联网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全面征集,对范围内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优先推荐具有技术先进性,示范效果突出、产业带动性强、可规模化应用的物联网创新项目,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推荐上报我委。申报主体应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和融合创新能力。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带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
(四)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我委按照工信部要求,组织行业专家依据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推荐项目上报工信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州、市工信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并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二)请省级企业及相关单位、各州(市)工信委于7月25日前,将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申报书、申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申报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责任声明等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光盘(一式一份)送省工信委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逾期未收到纸质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工作方案》和《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申报书》可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站(http:/www.ynetc.gov.cn)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蒋玉梅 杨瑛 0871-63518162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邮编:650011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