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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14374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8-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市级城市10t/h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市级城市10t/h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收到督转〔2018〕20号转办问题清单(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060035)后,省工信委高度重视,及时对举报件进行了研究和办理。现将举报中所涉及的云南省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10t/h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下达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工信部、质检总局等7部委联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2451号)精神,2016年11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发《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16〕656号),要求各州市在2017年底以前淘汰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10t/h及以下燃煤锅炉。

二、淘汰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任务量锁定,有的放矢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16〕656号)要求,各州市工信部门会同环保、质监等部门对范围之内的燃煤锅炉开展实地排查,制定了当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核定了当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实际任务量,根据州市核定上报的情况,16州市淘汰燃煤锅炉上报任务量共1737台。

(二)实时跟踪掌握,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淘汰工作

省工信委会同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积极督促州市开展相关工作,采用电话沟通指导,深入实地督促等方式实时掌握各州市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和困难问题,并做好协调工作。2017年6月省工信委会同省环保厅、省质监局联发《关于做好淘汰燃煤锅炉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17〕411号),依法依规组织州市开展淘汰燃煤锅炉验收工作。

2017年6月,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省工信委专题开展节能技术推介会,对锅炉“煤改气”、燃煤锅炉淘汰召开了技术专场推介会,向广大锅炉用户推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技术方案。2017年12月,省工信委会同省环保厅、省质监局联发《关于淘汰燃煤锅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云工信节能〔2017〕710号),对州市普遍反映的燃煤锅炉改燃生物质等问题提出改造和验收相关要求。

三、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完成情况

经过省州市县三级部门近两年攻坚克难、努力工作,全省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10t/h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取得显著效果,截至目前实际淘汰燃煤锅炉1754台,比各地上报淘汰任务量多17台。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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