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开盘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ynsgxw-1-13026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7-05-0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扎实推进严厉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按照国家关于严厉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钢铁化解产能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扎实推进全省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坚决完成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刻吸取教训提高认识

在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取缔“地条钢”的大背景下,砚山鸿鑫金属再生有限公司以拆除设备为由申请恢复供电,欺骗有关地方部门违法违规,进行夜间偷着生产,并造成安全事故,给全省钢铁化解产能、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也充分暴露我们工作中存在督促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吸取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州市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以极度负责的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击取缔“地条钢”、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二、立即行动,全面落实打击“地条钢”工作举措

5月5日至20日期间,省工信委组织开展全省拉网式、全覆盖再排查、再整治“地条钢”活动。具体由各州市工信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清理排查和整治工作,请各州市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给予配合支持,提供涉及冶金、铸造企业名单,于5月12日前上报排查工作情况和整治处理意见,之后于每周一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上报;5月20日前,省工信委组织对重点州市和企业进行督查。

(一)强化组织,开展全省“地条钢”企业排查工作

各州市工信委组织对辖区内涉钢企业和具有中频炉、工频炉的冶炼、铸造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逐户核查,有使用中频炉、工频炉的,按所属企业对其设备规模和数量、设备用途、产品品种等情况进行登记;对从事轧钢生产的企业,核实企业名称、轧机型号、钢坯来源、产品品种和持证情况等进行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或存有其他落后产能的企业,做好登记,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关闭停产。彻底查清“地条钢”生产企业、铸造企业和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的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决不能有漏网之鱼。

(二)实地核查,认真甄别“地条钢”生产企业

深入企业生产现场,实地核查生产、采购、销售、用电等台账,按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中所列标准,对其是否属于“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认真甄别。对甄别过程中有争议的,及时报请我委组织专家进行核查。对确定为“地条钢”生产企业的,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工商、质监、安监和电力等部门,依法采取断水断电停产等措施确保“地条钢”生产企业停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立即着手拆除。

(三)现场监督,确保“地条钢”生产设备全部拆除

各州市对排查出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和已纳入《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中的企业,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拆除方案,按照职责做好工作落实,并要求涉及拆除中频炉、工频炉企业提交承诺书、拆除方案和拆除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在拆除过程中,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到“一企业一方案”,细化拆除步骤,一是现场监督拆除过程,确保拆除过程安全,严防“地条钢”生产企业“以停代关”和“突击生产”;二是加强拆除过程电力监管,明确拆除供电时间段,监测拆除过程用电量,如有异常及时断电,并向当地政府部门反馈;三是确保拆除按时到位,严格执行“四个彻底”拆除标准和5月底以前彻底拆除的时限要求,必须做到涉及“地条钢”生产设备拆除按时到位,并设立台账,加强对拆除中频炉设备的监管,严防“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同时,留存拆除照片、影像资料,于每周一上报最新拆除进展情况和中频炉流向情况。

三、完善机制,切实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工作

(一)建立跟踪管理制度

对列入《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的44户“地条钢”生产企业、本次排查出“地条钢”生产企业和其他中频炉、工频炉保有企业以及轧钢企业,建立跟踪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死灰复燃”,违法生产。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建立健全举报机制

各州市工信委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对受理的举报线索,及时组织核查,上报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省工信委举报电话0871-63518992 63518100。

(三)完善日常监管手段

对本次排查出的中频炉、工频炉保有企业,要求其在中频炉、工频炉操作平台前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并采用抽查、突击检查、生产经营台账按期核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治。每月5日前将上月监管工作情况报送我委,意外事故、重要事项及时上报。

(四)健全层级监督机制

根据各州市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我委将适时组织重点督查和交叉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和行业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若在督查中发现存在上报清单外的“地条钢”企业、在产“地条钢”企业、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冶炼设备、组织实施严重滞后等问题,将在全省工信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省人民政府。请各州市工信委明确1名联络员,于5月8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反馈我委。

联系人:原材料工业处 杞耀光 0871-63518992

装备工业处 郭云刚 0871-6351358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频炉、工频炉保有情况登记表

           2.轧钢企业情况登记表

           3.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进展情况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7年5月4日

【打印正文】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