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2982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7-04-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央企及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21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了做好云南省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各州、市工信委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筛选申报项目。申报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的项目所在地位于我省,项目已投入运营,并在智能制造模式或新技术应用方面符合《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的具体要求。
(三)申报的项目在云南省或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
二、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要同时报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12份及其电子版1份,其中附件仅需1份。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或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www.ynetc.gov.cn)进行下载。
三、申报程序
请有关州、市工信委对本地区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审核汇总后,出具推荐意见,上报我委;央企及省属企业直报报送我委。
四、材料审查
我委将根据各州、市工信委及有关企业上报的项目,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并确定推荐项目的先后顺序。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截止至2017年5月21日下午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超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3515549
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装备工业处(650011)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