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2685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7-0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申报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有关企业:
为做好国家和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申报有关工作,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云财建〔2017〕3号)要求,请各州市工信委和有关企业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迅速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工信部门牵头,会同同级财政、科技、发改等部门,尽快建立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申报机制。
二、做好资金申报准备工作。国家相关部委即将启动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申报工作,届时申报时间很短,材料审核任务繁重,请各级工信部门及时对接本地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企业填报附件1、2、3。
三、请各级工信部门牵头对本地区2016年落户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车辆经销商在本地的销售有关信息,组织新能源汽车运营单位或个人填报附件4,掌握本地区推广车辆的运行情况。
四、鉴于国家和我省新能源汽车资金申报工作要求高、责任重,机制尚不完善,请各级工信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协调,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五、各州市工信委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申报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17年2月27日前通过传真的形式报省工信委装备工业处,工作报表及时报送,报表下载地址:http:/www.ynetc.gov.cn/(省工信委官网“通知公告栏目”)。
联系人及电话:金敏光,0871-63513559/63515549(传真),13888089152。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