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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12497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6-12-30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填报2016年黄磷等12类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材〔2016〕364号

各州市工信委,省属有关企业:

为推动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针对性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促进行业绿色生态发展,我委继续对黄磷、电石、合成氨、水泥、电解铝、工业硅、焦化、铸造用炼铁高炉、钢铁、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12个行业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实施分析,将企业列入通报范围。现就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相关企业的填报、汇总和现场核查工作。省工信委在汇总各地填报情况的基础上,对部分地区或企业实施抽查。

二、如实填报

基础数据填报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到相关行业(企业)下一步的政策制定,是涉及全行业及单个生产企业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地及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如实填报,不得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对所填报的数据负责。数据填报范围为2016年1月1日0:00至12月31日24:00,各企业应按照填表说明,全面采集、分析、测算相关数据,逐项填报。填报表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gov.cn)下载。

三、按时上报

各生产企业报表应经企业负责人审查并签字盖章后上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分类打包汇总,并出具初审意见签章后,连同各类生产企业的报表,于2017年2月28日前一并上报省工信委(相关表格同时报送电子版);省属企业报表经企业负责人审查并签字盖章后,于相同时限内报送省工信委,同时报送当地工业主管部门。

四、实施通报

省工信委在汇总、对比、分析、核查的基础上,适时分行业实施通报,通报结果将同实施黄牌警告、节能监察、阶梯电价、限期整改等措施结合。

联系人:原材料工业处 廖长建

电 话:0871-63518992(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6年黄磷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2. 2016年电石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3. 2016年合成氨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4. 2016年水泥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5. 2016年电解铝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6. 2016年工业硅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7. 2016年焦化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

8. 2016年铸造用炼铁高炉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

9. 2016年钢铁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

10. 2016年铜冶炼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

11. 2016年铅冶炼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

12. 2016年锌冶炼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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