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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12036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6-09-2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集中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工信企服〔2016〕538号

各州市工信委,国家及省级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各州市窗口服务平台: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6〕619号)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双创氛围,强化双创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定于10月12日至18日集中开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双创活动周)。现将我省开展双创活动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州市工信委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各窗口服务平台网络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送政策、送服务、送专家,就创业、创新、融资、市场、法律等方面集中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创业者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电子屏展示、制作展览板、媒体宣传等方式,在双创活动周期间向社会大力宣传创业优惠政策、双创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双创舆论氛围,促进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和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加强与当地活动周牵头部门的沟通与衔接,积极组织开展创新论坛、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等活动,并挖掘优秀项目,树立典型人物,聚集大众人气,展示双创活动成果。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做好自身双创活动安排的基础上,要积极指导各窗口服务平台开展好双创活动,并调配社会各类服务机构和相关专家为各窗口平台的双创活动提供支持和保证,确保全省双创活动周有序开展。各州市综合性窗口服务平台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安排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开展2—3场活动;各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以及各专业性窗口服务平台要组织开展1场以上活动。

小微企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体,各州市工信委要将双创活动周作为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将各地开展活动总结和情况汇总表于10月19日前上报我委。

联系人:企业服务体系处张天容

电话:0871—63518307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许晓晨

电话:0871--63340616

附件:双创活动周情况汇总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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