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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11494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6-06-13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通知事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工业硅企业2015年度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6-13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硅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236号)和《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3号)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州市工信委初审、我委汇总分析和网上公示,现将全省工业硅企业2015年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予以通报。

一、生产概况

2015年纳入统计通报范围的工业硅企业72户,产工业硅61.17万吨,同比增长5.5%,产能发挥率50%。其中,12户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二、资源能源消耗情况

2015年,全行业单位产品平均冶炼电耗11694千瓦时/吨,单位产品木炭耗量419千克/吨,单位产品平均综合能耗3068千克标准煤/吨,单位产品平均消耗硅石(折纯)2.73吨/吨。与2014年相比,冶炼电耗上升1.4%,木炭耗量下降9.7%,综合能耗上升0.4%,硅石消耗上升1.1%。全行业由于木炭耗量下降,导致资源能源消耗略有上升,但各项能耗指标均在限额值以内。

三、对超标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

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硅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工业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1338-2014),对单位产品冶炼电耗或单位产品木炭耗量超标的2户企业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对单位产品冶炼电耗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同时超过限额值的1户企业予以黄牌警告。

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停产或不报告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企业恢复生产,及时督导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引导行业结构调整,加快“去产能”实现行业脱困发展的步伐。配合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单位)参考本通报,依法依规及时采取停产整改、节能监察、惩罚性电价、不得参与市场化电量交易等措施,倒逼企业升级改造。支持社会各界采取各种形式,监督工业硅行业超能耗生产、超标准排放及违规建设、违法经营等问题。切实形成社会合力,促进工业硅企业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对接《中国制造2025》,加大智能化改造提升力度,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引导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各州市工信委收到本通报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印发并送达辖属相关企业,同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特此通报。

附件:工业硅企业2015年度资源能源消耗情况通报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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