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1492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6-06-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电石企业2015年度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云发〔2014〕20号)和《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第8号公告)的要求,经企业申报、州市工信委初审、我委汇总分析和网上公示,现将全省电石企业2015年度资源能源消耗情况予以通报。
一、生产概况
2015年,全省电石企业17户,生产电石51.7万吨,同比下降28.4%。其中,7户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正常,10户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二、资源能源消耗情况
全行业消耗生石灰46.2万吨,消耗碳素31.1万吨,消耗电力17亿千瓦时。单位产品平均消耗生石灰900千克/吨,平均消耗炭素610千克/吨,平均电炉电耗3117千瓦时/吨,平均综合电耗3305千瓦时/吨,平均综合能耗1.01吨标煤/吨。各项消耗指标均优于2014年,符合《电石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试行)》(云工信节能﹝2013﹞1173号)“现有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要求。
三、对能耗超标企业予以黄牌警告
对照《电石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试行)》,对2项指标同时超过限额值的云南昊龙化工有限公司予以黄牌警告。
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强化电石行业结构调整,及时督导企业做好尾气综合利用、生石灰和电极用量核实等工作,严格控制实质性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加快“去产能”实现行业脱困发展步伐。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参考本通报,依法依规及时采取停产整改、节能监察、惩罚性(阶梯)电价、不得参与市场化电量交易、延缓办理生产许可手续等措施,倒逼企业升级改造。支持社会各界采取各种形式对电石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切实形成社会合力,促进企业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对接《中国制造2025》,加大智能化改造提升力度,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各州市工信委收到本通报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印发并送达辖属相关企业,同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特此通报。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