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1127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6-04-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通 知
机关各处(室):
为落实我委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结合春季气候干燥等季节特点,经请示委领导同意,委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实施内容:1、邀请昆明市消防知识普及中心消防专业教员组织宣传及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专业教员对委重点部位工作人员(保密室、档案室、信息中心)及委内保安、保洁人员组织消防器材操作使用培训和进行灭火演练。
二、培训时间:4月8日上午9时30分。
三、地点:19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请委机关各处(室)指派一名同志担任消防安全宣传员参加培训,委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及保安、保洁人员全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