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0235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5-01-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填报2014年黄磷等9类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滇中产业聚集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推动原材料工业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促进企业针对性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转变行业发展方式,推进原材料工业转型升级,我委在继续对黄磷、电石、合成氨、水泥、电解铝、工业硅、焦化、铸造用炼铁高炉8个行业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实施统计通报基础上,将钢铁生产企业列入通报范围。现就做好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相关企业的填报、汇总和现场核查工作。省工信委在汇总各地填报情况的基础上,对部分地区或企业实施抽查。
二、如实填报
基础数据填报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到相关行业(企业)下一步的政策制定,是涉及全行业及单个生产企业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地及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如实填报,不得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对所填报的数据负责。数据填报时限为2014年1月1日0:00至12月31日24:00,各企业应按照填表说明全面采集、分析、计算相关数据,逐项填报。填报表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gov.cn)下载。
三、按时上报
各生产企业报表应经企业负责人审查并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2月28日前上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初审并签章后,同各生产企业报表于3月10日前一并上报省工信委(相关表格同时报送电子版);省属企业报表经企业负责人审查并签字盖章后,于相同时限内报送省工信委。
四、实施通报
省工信委在汇总、对比、分析、核查的基础上,适时分行业实施通报,通报结果将同实施黄牌警告、节能监察、阶梯电价等措施结合。
联系人:原材料工业处 廖长建
电话:0871-63518992(传真)
附件:1、2014年黄磷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3、2014年合成氨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5、2014年电解铝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6、2014年工业硅企业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填报表及填表说明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5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