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0061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4-07-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系统工作的通知
云工信企服〔2014〕568号
各州、市工信委、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联企业〔2011〕12号)要求,现将开展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经营,开展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为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中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时限。请各地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报送系统”说明要求,组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于2014年8月15日前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报送系统”向省工信委报送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情况。各地要认真负责审核,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四、信息报送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coids.sme.gov.cn)已在网上开通,请各州、市工信委组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该网站,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www.sme.gov.cn),在nba开盘点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要求进行填写和上报。
五、各州、市工信委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工作,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报送系统工作作为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业补助资金项目和申请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三年营业税的项目库,引导担保机构真实、准确报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企业服务体系处 刀树明
电 话:0871-63517630(传真)
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511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