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3526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7-09-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示事项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验收意见的公示
为加强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节函〔2014〕185号)和云南省工信委《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14〕663号),2017年9月13日,云南省工信委组织专家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监督电话:0871-63518132
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监察室电话:0871-63515276
附件: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2017年9月13日,云南省工信委组织节能、冶金、计量、信息、财务等有关专家,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完成了能源监测、基础能源管理、能源数据采集等系统,提升了数据采集与自动化操作水平,基本实现了能源综合监控、基础能源管理、能源平衡调度、物质流—能量流—价值流协同优化等功能,基本达到了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建设预期目的。
二、项目经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审核,年可实现节能量16677.24吨标准煤,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果。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8570万元,经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实际完成投资8542.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85万元,己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使用情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项目资料、工程档案较完整,符合验收要求。
五、参照工信部《有色金属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验收标准,现场评价得分为:78分。
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建议进一步加强煤、水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完善能源管理中心系统相关功能,提升能源监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