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1910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6-09-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示事项 |
楚雄佳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行政许可的公示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2001年第307号令)、《汽车贸易政策》(商务部2005年第16号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令第199号)等规定,经研究,我委于2016年8月19日作出对楚雄佳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日期为:2016年9月5日至9月12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有异义,请向省监察厅驻省工信委监察室或云南省工信委交通与物流处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省监察厅驻省工信委监察室0871—63515276
云南省工信委交通与物流处0871—6351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