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1294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6-05-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示事项 |
玉溪保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事项的公示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2001年第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08)、《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等规定,玉溪保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出了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事项的申请。
4月28日,省工信委组织了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环保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资源再生二手车行业协会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组,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及我省相关规定要求,对玉溪保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基础设施设备、作业技术和管理条件等方面进行了现场验收评审,并出具了“玉溪保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达到了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相关条件,满足了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要求”的评审意见。根据专家组验收评审意见,拟批复同意玉溪保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起止日期:2016年5月4日至5月12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有异义,请向省监察厅驻省工信委监察室或云南省工信委交通与物流处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省监察厅驻省工信委监察室 0871—63515276
云南省工信委交通与物流处 0871—6351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