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2682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09-04-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查询事项 |
哪些单位需要开展能源审计?
哪些单位需要开展能源审计? 根据《云南省能源审计实施细则》规定:1、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应该开展能源审计。2、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省能耗限额规定的。3、节能监察发现违反国家、省节能法律、法规或群众举报情况属实的。4、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期满,需要确认是否达到整改要求的。5、因技术改造等原因,其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6、节能评估项目未能通过评审的。7、节能主管部门责令进行强制性能源审计的。8、其他情况应该进行能源审计的企业。9、年综合能耗小于5000吨标煤的用能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开展能源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