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委召开全省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
2012年4月25日至27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召开了全省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省工信委副巡视员马丽萍受周赤副主任的委托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16个州(市)的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无线电台站管理、监督检查、监测业务技术人员,全省无线电台站核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省直各有关委、办、厅、局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有关人员,9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根据全国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了全省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任务,明确了台站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及核查标准,开展了有关无线电台站管理政策、台站数据监测比对、台站数据库A、B库建设等业务和技术培训。
马丽萍副巡视员强调指出:深入开展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是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防止电磁环境恶化、保护无线电台站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良好的行政管理秩序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无线电管理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求各州(市)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坚持“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全省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一盘棋。
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应成立由州(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工作的力度和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部署台站核查工作。设立核查专项资金,确保台站核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各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无线电台站核查方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业务培训,统一核查标准,提高核查数据质量。二是充分调动县级无线电管理人员力量,做到重点台站人机见面。三是充分利用监测手段,核查台站的合法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做好数据库A库、B库建设工作,并确保台站月报工作正常进行。四是加强对设台单位的工作指导,建立工作通报、督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了核查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五是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行政、严格处罚。政策缺失或存在问题的,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管理对策措施。
三、各部门、各单位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下级部门积极配合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台站核查工作。
四、以台站核查工作为契机,提高管理技术人员工作水平,建立完善无线电管理工作制度,促进行业管理,推进无线电台站的属地化管理,规范无线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深化无线电管理“三个体系”建设,开创无线电管理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