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摸排调查工作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文件要求,4月8--9日,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管处,对我省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了一次摸排调查工作。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昆明、曲靖、玉溪等州市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