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宣贯会在昆明召开
2017年10月20日,云南省工信委联合发改委、财政厅、保监局在昆明组织召开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宣贯会。省工信委徐敏主任助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州市工信委、省内重点新材料企业、试点保险公司8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首批次新材料是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的受益方。在省工信委的努力争取下,此次我省共有贵金属、钛及钛合金、液态金属、蓝宝石单晶、电子级多晶硅等新材料产品率先进入《目录》,获得试点机会。
省工信委徐敏主任助理强调了新材料首批次保险的重要意义,并对开展试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强化宣传,掀起行业内学习贯彻国家政策的高潮;二是加强组织,指导新材料企业开展首批次应用投保;三是统一标准,规范开展新材料企业投保工作;四是严格把关,认真开展保费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查工作;五是强化监督,确保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会议详细解读了《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和首批次机制、保险条款和保险操作流程,试点保险单位中国平安、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公司与参会代表就保险补偿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