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祥副主任带队赴天津考察学习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为建立支持实体经济风险补偿的相关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按照宗国英常务副省长的指示要求,7月27日至29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唐文祥副主任带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组成的调研组一行7人赴天津市进行考察调研,调研期间与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进行了座谈,查阅了相关资料,学习了解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考察组重点对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背景、政策导向、工作机制、资金筹集、重点投向、推进措施、成效、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内容进行了调研学习,并就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据悉,2015年天津市整合60亿元财政资金建立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向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以及向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重点支持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和首笔贷款。政策实施两年来,天津市金融机构累计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71万亿元,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劲支持,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向好,质量效应稳步提升,开创了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考察结束后,我委及时会同省财政厅、省金融办提出了《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设立方案》,提交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