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委组织开展《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实施效果专项调研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进行的通知》要求,6月12日至7月15日,省工信委法规处、原材料处、散装水泥办人员组成了专项调研组,赴昆明市、玉溪市调到保山市、德宏州、文山州、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对2014年1月1日《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施行以来实施效果进行调研。专项调研组深入基层实地查看华宁玉珠水泥有限公司、云南省活发集团、保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文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文山壮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奥环水泥有限公司、云南芒市西南水泥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公司、华润水泥(弥渡)有限公司、红河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华新(丽江)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股份公司混凝土站、玉溪鲁玉混凝土公司、保山力宏混凝土有限公司、德宏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砚山强盛商品混凝土公司、砚山强鑫建材公司、文山万通商贸有限公司、文山东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文山云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弥渡腾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弥渡县恒中混凝土有限公司、大理天南混凝土有限公司、弥渡混凝土公司、丽江共济混凝土公司、宁蒗永兴商品混凝土公司、华坪万祥混凝土公司、云南楚杰砂浆公司生产使用情况。座谈征询昆明市、玉溪市、保山市、丽江市、德宏州、文山州、红河州、大理州以及红塔区、华宁县、隆阳区、芒市、瑞丽市、文山市、砚山县、蒙自市、建水县、弥渡县、大理市、宁蒗县、华坪县等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部门,杨会英、何宏祥等省人大代表对《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进一步对条例制定的科学性,条文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条例执行的有效性等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为下步完成调研报告用数字说话,用事实讲话,把经验总结出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促进条例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