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工信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改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式,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增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试行)(文件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