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散办扎实开展《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积极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加强我省散装水泥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散装水泥发展,全力落实云南省要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任务,委散办于5月24日向各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及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散装水泥宣传教育工作。
通知指出,6月1日至30日组织开展全省散装水泥宣传月活动。活动主题是“全面落实《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推广散装水泥,发展绿色产业,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碧水蓝天”。通知要求,散装水泥宣传月期间,要结合宣传主题,积极宣传《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及各项发展散装水泥政策和措施,促进服务和管理工作;要大力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宣传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及其物流配送对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散装水泥绿色产业链对促进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对改善大气污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施工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知强调,活动过程中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反对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