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墙改办认真落实省工信委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扎实开展云南省发展新型墙材条例宣传月活动
今年是《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的第八年,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2017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计划》,深入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省墙改办结合我省墙改工作实际,于近期向各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墙材革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条例》宣传月活动的活动主题是“资源综合利用 生态文明建设 创新绿色发展 农村墙材推广”。活动从6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宣传内容为依法推进墙改工作的必要性;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涉及墙改工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墙改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农村推广使用新型墙材是提高农村建筑质量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企业在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展示新型墙体材料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普及新型墙体材料相关知识。
通知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宣传月活动是近期全省墙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墙改办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统筹协调,认真抓好落实。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相关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突出重点。第一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根据墙改办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行使职权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第二要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宣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在财政拨款或补贴性农房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信〔2016〕706号)、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发改办环资〔2017〕212号);第三要加大农村推广使用新型墙材的宣传。要深入乡镇农村,因地制宜举办培训班、展示新产品,开展面对面宣传,让老百姓了解、接受、认可并自觉使用新型墙材;第四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予以揭露和曝光,进一步加大依法推进墙材革新工作力度。三是形式多样。各级墙改办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橱窗、微博、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现场展示推介新墙材产品、现场咨询、参观示范工程、举办讲座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和报道,使《条例》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努力营造依法推进墙改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通知特别强调,依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精神,自2017年4月1日起我省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取消后,墙材革新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矛盾,全省各级墙材革新管理机构一方面要加大对墙材革新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另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墙材革新政策法规,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全省墙材革新工作,想方设法、创新举措促进墙材行业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