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盐业秩序,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确保我省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根据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相关的文件精神和盐业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过近3个月的征求意见建议和会谈磋商,我委于2016年12月13日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
《通告》针对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强调“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改革内容,对社会公众通告“坚持持证经营、坚持定点生产、坚持批发许可、坚持加碘标准”等专营政策,努力提高食盐消费安全意识,以确保我省食盐质量安全、供应安全、价格稳定和人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