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精心组织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编制工作
《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抓手,是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推进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应,引领沿江省市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的政策保障。今年7月,我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工厅产业〔2016〕567 号)要求,研究提出了云南省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素材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为进一步做好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工作,我委又印发了《关于请提供编制〈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材料的函》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精心组织相关省级部门和全省十六个州市共同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