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积极做好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保障工作
已故离休干部的配偶,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直接或间接地作出了贡献,她(他)们是一个特殊群体。现在这部分老同志都已进入高龄期,年老多病,生活困难的问题日显突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省属企业离休干部经费纳入财政统管的通知》、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将省属企业离休干部经费纳入财政统管的实施办法》和《中共云南省组织部、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我委管理企业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上的困难,离退休人员办公室积极排查,联系家属按要求填写《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遗属领取生活补助费资格认证表》,收集相关材料,上报省委老干部局汇总至省财政厅,由省财政按规定拨付专款,解决此问题。
据统计,目前有10名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由我委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