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基础设施,是“五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9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93号)等文件的精神,营造良好环境,切实解决好当前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由省工信委牵头起草,省通信管理局配合。
《通知》指出,各地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林地利用保护规划,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建设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环评手续,缩短审批时间,规范中介服务;将相关项目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和有关专项基金申报和支持范围;重点打击盗窃、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行为;对执行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不到位、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力等情况开展督查督办。
《通知》要求,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要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公路、铁路、机场、码头、轨道交通等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和市政设施,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新建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要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未达到建设要求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