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牵头对玉溪等4州(市)进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现场检查
根据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统一安排和委领导要求,2016年3月20日至30日,由我委资源综合利用处牵头,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农业厅农业种植处及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水文水资源局专家配合,组成第三检查组,对玉溪市、普洱市、红河州、西双版纳州4个州(市)2015年度及“十二五”期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检查组按要求听取了各被检州(市)及相关县级行政区人民政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从每个被检州(市)选取了2个县级行政区、4个重点用水户和2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或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实地抽查,对当地的重点用水户取用水量和用水效率情况、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状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相关情况和数据,形成了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结果。期间,检查组严格执行有关廉洁从政规定,保证了现场抽查考核工作符合我省考核办法确定的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附:现场检查照片